西安市出租车司机赵师傅状告公安局滥用职权,监控公民QQ聊天,拒绝承认聊“罢工”话题违法的案子已经在网络热了一阵子。本文就此不再作为话题赘述。本文所述是在对该案审理进行庭外采访拍摄过程中所见所闻。

   本案让我想起些年前郝劲松为乘火车购物未能获具发票而将铁老大告上法庭,以及地铁如厕被收取五角钱再告地铁公司等“细碎”案件;刘晓原唐吉田二律师又曾因搜狐、新浪分别对其博客实行封锁而对二公司提起诉讼。这些案件均涉及公民生活之细枝末节,往往不被人所关注,甚至会被冠以“讼棍”“刁民”“矫情”等恶名。而恰恰是这些“细碎”之为却又确确凿凿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成倍放大了的明显益处。逼使一些已经被我们习惯了的公民利益侵害行为得以遏制。

  因此我想到了案件的“细碎”往往不小于案件的“宏大”。

  说到“宏大”,另有著名案例:既2003年3月间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事件”。原籍湖北的大学生孙志刚被广州市政府执法机关以三无人员为由收押,在收容所拘禁期间遭殴打身亡。事件尽管事后被官方描绘成收容所人员犯罪个案,但丝毫未能影响公众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规模质疑。许志永、俞江、滕彪三位法学博士随即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在包括贺卫方等多位学者的参与下,《收容法》终被废除,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改收容为管理。

  无论案件的“细碎”还是“宏大”,其间之是非恰组成了我们公民社会是否有安全保障的一个个链环。关键是厘清是非之同时,也就是司法实践之结论应该作为立法依据而相对固化,从而推动法制建设。

  在本案出租车司机状告公安局的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段万金接受我采访时面对镜头铿锵做声道“美国的言论违法界线都是通过一个一个司法案例确定的,甚至国会它都一般不做这种司法解释和规定,都有最高法厘清的。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法院也能通过一个一个的案子告诉我们的社会,言论自由和违法的界线到底在哪里?只有把界线搞清楚之后,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去遵守法律。界线不明,我无所适从。”

  厘清言论自由与违法之界,是遏制公权力无限制放大的必要。进而使其立法以遵循,更是法制进步的相对必然结果。在这里我为什么用了“相对必然结果”。因为有一个阴影时刻徘徊我们周围,也是我们多年难能解决的问题。这就是一句出自当今官员们之口的常见说辞“我们的司法标准要看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标准。”很显然这是一个界限更其模糊的说法。因为“最大多数人民利益”以及原本需要在此厘清的“言论自由与违法之界”的解释权只在一个领袖或者是一个政治团体的掌握之下。其结果依然不可乐观!

 

请观看本案纪实微纪录片《开庭》(备用视频网址:酷六 优酷 ) 
附:段万金律师新浪博文《的哥聊天被拘起诉公安局一案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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